闽清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福州市辖县。福建省著名侨乡。唐贞元置梅溪场。五代后梁乾化元年(911)升场为县,定名闽清县。年降水量1400~1900毫米,年均温19.7℃。闽江横贯县境。境内溪流纵横,除过境闽江外,主要有梅溪、芝溪、金沙溪、古田溪、安仁溪。由于溪流落差大,水力资源较丰富。境内建有水电站150多座,有全国第三、华东地区最大的水口水电站。年发电量1.12亿千瓦时。矿藏有高岭土、叶蜡石、花岗石、铁、锰、钴、钨等14种,以高岭土蕴藏量最大,达1630万吨。工业以陶瓷、造纸、生化、制药为主导,是省陶瓷生产出口基地。农业以种植业为主,主产稻谷,次为红薯、小麦、大豆。经济作物有花生、甘蔗、茶叶、黄麻等。是全省重点林果基地和蔬菜、食用菌产区。盛产橄榄、雪柑、蜜柚等,其中檀香橄榄唐代就被列为宫廷贡品。名优特产“闽清糟菜”和“茶口粉干”驰名中外。境内有古建筑20余处,其中黄乃裳、黄乃模兄弟陵园,义窑遗址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白岩山岩景天然秀丽,素有“八闽岳祖”之称。台山公园三面环水,风景宜人。宋代著名音乐理论家陈旸、状元许将、诗人萧德藻,近代著名侨领黄乃裳,甲午海战英烈黄乃模,著名肝胆外科专家吴孟超,著名乒乓球运动员陈子荷为闽清县人。